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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二职高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添加人:admin】 【发布时间:2010-10-27】 【点击量: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的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下发的文件精神,我校为了规范办学行为,特制订该实施方案。

一、教师行为得到规范

    1、 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并规范教师行为。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开展教学活动,积极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工作过程中老师们都能够团结务实, 开拓进取,以身作则,廉洁勤政,不断更新教育思想和观念,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方面勇于探索和创新。学校管理以人为本,以德治校。重视和加强对教师的人 格修养教育,要求教师“自尊、自爱、自律、自强”。老师们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奉献精神。人人讲学习,讲团结,比奉献。学校风气正,师生热 情高,老师干劲大。

    2、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学校每天开展集体备课活动,双周一次教研活动,围绕校本培训方案主题进行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听课节数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办班补课,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严禁教师有不尊重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得现象。

    4、学校定期给教师体检,及时慰问生病和有困难的教师,依法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每学期能从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科学评价教师工作,并鼓励教师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

 

二、招生行为得到规范

    按照埇桥区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深化职业学校招生的管理体制、招生办法和工作运行机制改革,学校制定了每年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工作的相关文件,符合招生工作不违规,规范招生行为,规范班级人数每班不超出60人。

三、规范教学行为

    1、 我校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齐、开足、开全课程,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 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每 学期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 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7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5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 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同时,我们要求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8小时。严格落实体育活动时间,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障学生每天 锻炼1小时,每天上午统一组织学生进行不少于25分钟的课间体育活动,并每天都组织学生做好两操。

    3、严格控制作业量。学校提倡当堂完成作业,我校规定课外作业量不超过90分钟。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组织参加未经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

四、规范收费、教材管理行为

    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

    2、实行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收支两条线。学校未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

    3、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学校经费收支、资金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同时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4、严格教学用书管理。我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

五、规范联合办学行为

    我 校与外校联合办学的学校必须是经省、设区市教育或劳动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学校应严格落实国家助学金政 策,明确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来办理国家助学金相关工作,绝不允许出现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享受不到国家助学金、虚假重复报送资助对象、故意隐瞒流失学生 套取或滞留挪用国家助学金等违规违法现象。同时规范联合办学的各类规章制度、管理细则、学籍档案等方面的工作。

六、规范校园安全行为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和文件,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同时制定了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确保广大师生校园内的安全。

    2、我校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教育,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每年9月都能及时开展消防疏散演练,大大增强了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3、安全工作领导组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4、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丰富学生健康卫生知识,加强了六病防治工作,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5、落实卫生责任区,近几年各班卫生责任区由校内延伸到学校周边,每周五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每周都要评比文明班级,校园环境卫生总体来看还比较好,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

    6、积极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七、规范学生实习的行为

    学 校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 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 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

八、规范国家助学金发放行为
    我 校要全力做好贫困学生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学校要为每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能将助学金 抵缴学费或其他费用,也不能把助学金发放与学生的奖惩挂钩,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发或缓发。确保我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的助学金按时足额发放。 同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要求办好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二0一0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