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二职高经过前期准备工作 ,于9月26下午把2016-2017学年度校园责任险报送教体局勤俭办。我校本年度积极配合区教体局继续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及教职工责任保险工作,为师生撑起“保护伞”。
据了解,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范围为在学生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学校疏忽或过失引发的导致学生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规定,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由学校出资人承担,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从学校办公经费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