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宿州应用技术学校欢迎您!
  • 安徽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
  •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 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
  • 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
  • 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
  • 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 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 全省校企合作典型示范学校
  • 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
  • 全省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
  • 全省文明校园

宿州市二职高教师阅览规则

【文章来源:】 【添加人:admin】 【发布时间:2008-09-15】 【点击量:

 

一、图书资料管理人员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任劳任怨,认真负责。

二、图书资料管理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充分熟悉室内各种资料的情况,成为图书资料管理的内行,协助教学人员查阅资料,并做好新增图书的编排和管理,为促进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三、资料室是供教师查阅资料学习和钻研业务的地方,必须保持整洁安静(对学生不开放)。

四、本室仅本校教职工阅读使用,非本校职工禁止入内。

五、本室资料只供室内阅览,不得外借,否则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六、室内应保持安静,不能喧哗朗读,严禁在阅览室内打手机,避免防碍他人。

七、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片等,严禁在室内吸烟。

八、室内资料不得随意圈点涂划或开洞,否则按书价五倍赔偿。

九、凡查阅者一律不得带包入内,不得私自把资料带出室内,否则按偷盗处理。

十、本室资料开架阅览,阅后请自觉放回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