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学校规范化管理,保障各项工作严谨有序开展,现就我校内设机构公章相关事宜郑重声明如下:
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宿州应用技术学校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教科处、产教融合处、安保处、信息宣传中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宿州应用技术学校委员会、宿州应用技术学校学生会、宿州应用技术学校社团联合会、中国共产党宿州应用技术学校智能制造系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宿州应用技术学校汽车工程系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宿州应用技术学校信息工程系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宿州应用技术学校现代艺术系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宿州应用技术学校离退休支部委员会公章。上述公章将用于对应机构的日常业务,其使用严格遵循学校既定的公章管理制度。
因学校机构优化调整,原宿州应用技术学校政教处、实训处、就业处、社培处、招生办、教研室、保卫科、安全办、第一支部委员会、第二支部委员会、第三支部委员会、第四支部委员会公章已正式作废停用。自即日起,凡以这些作废公章开展的一切业务均视为无效。学校已妥善安排对作废公章进行封存保管,以备后续查验。
若对本次公章启用及作废事宜存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7 - 3312098)。
特此声明。
宿州应用技术学校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