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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二职高14秋招学生大合唱比赛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添加人:admin】 【发布时间:2014-06-10】 【点击量: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培养学生艺术审美情趣和团队协作的能力,增强学生的集体主义荣誉感,增进学生的友谊,经研究决定举行励志歌曲大合唱比赛。进研究决定于2014年6月13日下午,在阶梯教室举行14秋招学生大合唱比赛,现将比赛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尹成飞

成     员:  戴龙臣   徐冰川  李  丽  孙纳新  王  晔  徐 刚 

二、评委组:  

组    长:   尹成飞

评    委:  张传玲  孙纳新  戴龙臣 

三、场地组:    徐  刚   学生会成员

四、音响器材组:李  丽  王  斌

五、比赛歌曲:《大中国》

六、比赛方法及要求: 

 1、比赛以大合唱形式进行,要求全班同学全部参加,

 2、比赛顺序:按赛前抽签的结果来决定上场比赛的顺序。

3、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学生参赛,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注重活动的广泛参与性;
  4、参赛班级人数每少一人扣0、5分,队员排位整齐有序,进、退场秩序良好;

5、班主任要把班级队形排好

6、各班级演唱时精神饱满、积极乐观、充分显学生的朝气和热情。

七、评分标准如下:

    比赛采取百分制的办法,取平均分为最后的比赛成绩。

  1、人数(20分)

  2、精神风貌(20分)

  合唱队员精神饱满,队员表演力强,台风端正,全队上下场整齐。
  3、音乐表现(30分)
  作品处理得当,准确掌握音准、节奏,符合曲目的速度要求。音色优美,吐字清晰,声部均衡,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4、配合效果(30分) 演唱整齐,各声部协调,配合得当。
八、奖项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

                                           二职高政教处

                                        二0一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