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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二职高推门听课检查评价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 【添加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5-13】 【点击量:

 

1、推门听课为检查性听课,被听者要接受听课领导(教师)的检查。

2、推门听课,每天进行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3、推门听课按照随机抽取的办法进行,由教研室会同教导处负责落实,先随机抽取班级,再随机抽取节次。

4、听课以后,听课人员要及时与被听课教师沟通、交流。同时,要根据该节课的质量,按照宿州市教体局《课堂教学评价表》为该授课教师该节课打出分数。

5、听课牵头人,要在每周一的校委会例会上进行简短汇报(在听、评课过程中发现了哪些新情况、帮助教师解决了哪些问题、对今后工作的建议等)。

 

附听课人名单:

星期一  高方忠、关  涛

星期二  吕学忠、张大毛

星期三  徐冰川、王  焱

星期四  解  志、李百川

星期五,王  晔、刘光明